我们总以为耳损的人、戴助听器的人小声听不见,要声音大些才好,而且是越大越好,其实不然。很多听障者怕吵,甚至非常怕吵。
我们的听觉是有限度的。就像把水结冰时的温度定为0摄氏度一样,听力学家把正常年轻人刚刚能听到的几种不同频率的声音人为地定为0dBHL(听力零级) 0dBHL大小的声音正常人勉强能听到。安静环境下的交谈声大约65dBHL左右,听起来柔和适宜。如果在耳边大声喊叫,我们都会反感,更大的声音我们会感觉受不了。一般说来,我们的忍受极限不会超过120dBHL。
从刚能听到的0dBHL算起,到最大极限120dB都是我们能听的范围,术语上称为“听觉动态范围”。如果存在听力损失(耳损),刚刚能听到的声音就不会是OdBHL,而可能是30dB、60dB、70dBHL甚至更多。假设一个听障者的平均听力损失 (PTA)6OdBHL (这意味着60dBHL是他刚刚能听到的声音,感觉上相当于正常的听阀:OdBHL),又假设他也有12OdB的听觉动态范围,则该听障者似乎能忍受180dBHL左右的声音。实际上,不仅没有人能忍受,自然界中也根本不存在如此巨大的声音。第二条假设是完全错误的。
尽管小声听不见,绝大部分听障者,特别是感音神经性耳损患者对过大声音的忍受能力并不比正常听力者好,甚至更差。别说120dB,就是110dB、100dB他们也往往听得“震耳欲聋”。这是因为他们的听觉动态范围不同程度地变窄了,有时甚至会窄到不足5dB。也就是说,减小5dB听不见,加大5dB又受不了。因此,许多听障者比正常听力者还怕吵。
耳损后怕吵,术语称为“重振”(复响)。重振是伴随听力损失而来的一种病理反应,专家们将其定义为:“随声强增加,响度感觉较正常人异常快速增长的现象。”重振的本质是内耳内、外毛细胞协作失调。在给患者解释重振现象时,我们可作如下比喻:说话的声音加大一倍,正常人的听感觉也加大了一倍:说话的声音加大十倍、一百倍,正常人的听感觉会相应地加大十倍、一百倍。有重振的听障者不是这样。我们说话的声音加大一倍,他们的听感觉往往会加大十倍、二十倍甚至五十倍、一百倍。听感觉(响度)的过度增长就叫做重振。
重振的存在,是导致耳损又怕吵的根本原因。重振是一种普遍现象,但还未被听障者甚至多数耳科医生所了解。因此,一旦发现我们的患者对大的声音“过敏”,就应将重振现象及其机理介绍给他们听。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我们往往会受到意想不到的信任。此外,为有重振的患者选择的助听器一定要注意最大声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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